[摘要] 1月4日上午,区国土房管局颁发了璧山第一本《不动产权证书》,标志着璧山正式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。
1月4日上午,区国土房管局颁发了璧山本《不动产权证书》,标志着璧山正式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。
记者了解到,尽管不动产权新证已经启用,但市民手中原有的房地产权证继续有效,只要房产不涉及变更、交易等事项,不需要特意去更换成不动产权证书。
是日上午9时,市民冯坤豪收到了由区国土房管局颁发的编号为渝2016璧山区不动产权第000001393号的《不动产权证书》。记者注意到,新的《不动产权证书》不同于之前绿色封面的房地产权证,为红色封面,证书编号是统一编号。随着本《不动产权证书》的颁发,璧山也正式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。
据介绍,相关部门原依法颁发的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、《房地产权证》、《林权证》等证书与证明继续有效。不动产登记机构将按照“不变不换”的原则,权利不变,簿证不更换,只是在权利人依法办理变更登记、转移登记等登记时,逐步将原有房地产权证更换为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。也就是说,只要房产不涉及变更、交易等事项,市民不需要特意去更换成不动产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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