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摘要] 近日,记者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中心获悉,由区发改委印发的《关于青柳阳光等6个小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》已经出台,对我区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制定了新的标准。据悉,我区对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实行动态调整,每两年向社会公布一次。
近日,记者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中心获悉,由区发改委印发的《关于青柳阳光等6个小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》已经出台,对我区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制定了新的标准。据悉,我区对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实行动态调整,每两年向社会公布一次。
新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分为两个方面:公租房租金标准和廉租房租金标准。公租房租金标准按建筑面积计收,青柳阳光小区维持原租金标准3元/月·每平方米,芋荷苑小区、天佑山水小区、北城馨园小区、香江嘉园小区、太阳堡小区调整为6元/月·每平方米。
廉租房租金标准按使用面积计收,租金标准维持原有标准不变,即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保障面积内1元/月·每平方米,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保障面积内1.5元/月·每平方米,超过保障面积的均按3元/月·每平方米收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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